中国光伏走出“迷局”?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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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光伏业复苏乍暖还寒之际,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再度来袭."为了单一贸易争端而修改现行贸易规定的做法在美国史无前例,影响极为恶劣,违背了美国一直卖力鼓吹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法治精神."

在中国光伏业复苏乍暖还寒之际,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再度来袭。“为了单一贸易争端而修改现行贸易规定的做法在美国史无前例,影响极为恶劣,违背了美国一直卖力鼓吹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法治精神。”

再举“双反”大棒

无论是从税率水平而言,还是从行事风格而言,美国此次“双反”行动都出乎业内人士的预料,显得格外“凶残”。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裁结果。

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指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远高于2012年裁定的14.78%至15.97%的补贴幅度。

其中,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尚德和天合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5.21%和18.56%,其他中国企业的全国范围反补贴税率为26.89%。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保证金。

至此,始于2011年的这一行业贸易战大大升级,反补贴最高税率上涨了一倍多。2012年的仲裁结果是,对中国出口的组件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以及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

此次美国“双反”调查的行事风格也颇为引人注目。

根据美国现行的贸易规定,产品原产地是根据它的上游产品原产地决定,也就是采用台湾电池的大陆组件按照美国贸易规则应该算是台湾产品,不应在 “双反”范围之内,但美国商务部为了这次“双反”特地设计出“三选二”原则:即硅片、电池片、组件三个光伏产品原产地,是依据其中任何两种产品在一个地区生产来认定的,也就是说,凡是有两种在这些地区生产的光伏产品都将被纳入“双反”范围。

“这种为了单一贸易争端而修改现行贸易规定的做法在美国史无前例,影响极为恶劣,违背了美国一直卖力鼓吹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法治精神。”迈哲华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曹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美国第一次针对中国光伏行业“双反”的对象,是用中国大陆电池片生产的电池组件,很明显,此次美国再度启动“双反”调查,主要是针对采购中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市场经济第三国电池并在中国大陆组装的组件,以堵上前次“双反”以电池片原产地认定组件原产地的“漏洞”。

业内预计,这次“双反”可能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30亿美元的影响。

“国内的光伏产能严重过剩,中国生产的光伏产品能满足全球的需求,而且我们90%的产品都是出口的,过去欧盟是我们的一个市场,美国"双反"在欧盟对我们双反之前影响没有那么大,但是欧盟的"双反"让超过2/3的市场对中国关闭了,美国再对中国进行"双反",问题就很大了。”卓创能源分析师王晓坤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美国这次"双反"确定下来的话,很多国家和地区比如说像印度、欧洲、日本、澳大利亚都会参照美国这次的案例,会引起对华双反的又一波全球性浪潮,这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所以2012年美国双反以后,欧洲也马上跟着双反了,那个时候就是拿美国这个判定直接作为非常重要的证据,中国组件受到中国政府的补贴,这次美国又确定这个对中国实行补贴实行双反的话,欧盟会对中国的组件实行一个双反,这对中国的企业相当不利。”迈哲华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总监曹寅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中国光伏地区布局之变

美国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首次双反调查,沉重打击了中国光伏企业。欧盟于2012年9月开始对中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大规模双反调查,2013年8月,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后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以“价格承诺” 的方式达成解决方案。达成协议后,中国对欧洲出口占总出口量的比重迅速下降。

就是因为欧盟和美国设置的贸易壁垒,中国光伏出口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表示,2013年中国光伏出口总额同比减少了18%,约123亿美元。其中,亚洲占45%,比重较往年大幅提高,传统第一大出口地区欧洲则从原来的65%-70%降至37%。此外,北美约占15%-18%,澳大利亚约占5%。

今年一季度,亚洲市场所占比重增大欧美市场所占比重减小的趋势更加明显。一季度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35亿元,其中约20亿出口到亚洲,比重从45%进一步增至55.6%,欧洲的比重则进一步缩减至不到20%。

随着欧洲市场萎缩,不少光伏企业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亚洲市场和新兴市场。孙广彬介绍,2013年日本进口中国光伏产品达到30亿美元,成为中国光伏产品最大输出国。此外,印度、南非市场增长也十分迅速。

曹寅对记者表示,首先市场在转变,过去欧美市场占了中国组件所有出口的绝大部分,这几年慢慢往其他市场输出方向发展,比如说南美、东南亚、中东等。其次,是运营范围的转变,电池组件的出口方式,原来只卖组件,在当地由开发商进行安装运营,但是现在转型成运营商,自己融资,自己建设,电站在欧洲美国这些地方,整体转移给其他业主,甚至有企业会作为运营商整体运营下去,发电赚钱。这也是现在很时兴的做法。

“中国光伏转移产业链的速度会加快,但是需要一个过程”。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日前表示。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海外建厂是大势所趋,在全球布局的速度也会决定未来谁能在行业中脱颖而出。目前,中国光伏企业正在经历又一次整合,双反也会加速这一整合的速度。

不过,在林伯强看来,产业链向亚洲转移的话,会这么做,但是不是很容易,要与当地政府打交道,没有那么简单。这个过程应该是3到5年,政府应该给一些政策的支持,给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鼓励国内市场提高购买力,而对于企业来说要提高竞争力。

迷途中的探索

据了解,《全球新能源发展报告2014》报告指出,2013年全球光伏市场的新增装机容量达到38.7GW,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40.6GW,其中中国新增装机容量为12GW,同比增长了232%,接近欧洲2013年新增装机容量总和。据此分析,全球光伏市场从以欧洲为核心区域逐步向亚洲转移,中国超越德国,首次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市场。中国光伏融资额2013年也达到235.6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的21.1%,相当于整个欧洲的融资额,位居全球首位。

企业也在不断地扩容。全球最大的多晶硅生产商保利协鑫率先抛出扩产计划:打算在2014年年底将多晶硅规模从6.5万吨扩至7万吨,2015年则有望达到8.5万吨。而硅片的产能,也会从现有的12GW或增加至13GW。阿特斯太阳能的计划是将全部产能2.6GW提升至3GW。其中常熟为主要的扩产基地之一;晶澳太阳能则在原有电池产能2.5GW、组件产能1.8GW的基础上,均扩至2.8GW。

汉能控股集团战略管理中心总监王会东表示,总体来看,全球光伏行业将逐渐步入良性的发展阶段。技术的持续进步、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促使光伏应用大范围平价上网时代的早日到来。

正是产业链的不断提升,才给中国光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烦恼。

“其实现在已有相当大的改观,国内市场也在崛起,现在市场一半是在国外,一半是在国内,硅料一半是来自国外,另一半也是在国内的。全球化的时代,你不能指望全部由国内生产硅料,全部在国内销售组件,这是不可能的。”曹寅对记者表示,我们在产品制造和组件这一块是相当有竞争力的。早几年或许媲美不了一些欧美国家,但是现在中国组件的质量是相当好的,可以媲美欧美的一些一线组件企业,并且价格比他们便宜,对他们造成极大的威胁,从2008年以来,欧洲美国一直有组件企业在倒闭。

林伯强则表示:“美国主要是卖技术的,真正卖设备的话,主要还是我们国家,整体设备我们应该还是不错的,但是尖端技术上还有差距,比较前沿的还差很多。”而对于此次美国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在他看来,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市场会进一步扩张,政府对国内企业的支持力度肯定会加大,会出更多的政策来支持国内市场。转投国内市场算是明智的无奈之举,国内市场虽然无法保证光伏企业盈利大增,但培育国内市场是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其实,在经过寒冬期的挣扎后,中国一些光伏企业目前正步入业绩回升期。阿特斯阳光电力、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已经扭亏为盈,英利绿色能源则有望在今年二季度转亏。专家表示,经过几年的洗礼,中国光伏业已经具备了应对海外市场突发事件的能力,加上光伏业正处于调整时期,再度探底的可能性并不太大。

据相关媒体报道,这两年国内市场启动,而且态势良好,江苏就有一些用户在屋顶建了光伏电站,预计11年左右可以收回投资。国内市场巨大,特别是和农业大棚等结合起来,潜力很大。在国内市场崛起后,企业平衡好国内和国际出口业务,影响不会太大。

王会东指出,未来,掌握核心技术、建立良好的经营模式、实现产品差异化竞争的企业,才会在光伏市场中占据越来越多的比重。

国家在政策层面也一直给予相应的扶持和高度重视。

根据2013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我国要建设14GW的光伏电站,其中大型地面电站为 6GW,分布式发电为8GW。而今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首批80个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主要涵盖交通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以及重大能源工程等三大领域。其中,分属于清洁能源领域的项目多达36个,包括4个水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和3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不过,对于处在国际贸易相对弱势地位的中国企业来说,应该更好地熟悉和适应国际贸易游戏规则,通过生产和销售的多元化布局来有效应对贸易壁垒,尽量减少损失。

美国对华光伏双反大事记

2011年10月18日 德国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

2011年11月8日 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2月2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宣布中国光伏产品对美相关产业造成损害,该案正式进入美商务部调查阶段。

2012年3月20日 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4.73%的反补贴税,并追溯90天征税。

2012年5月17日 美国商务部公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税率为31.14%-249.96%。

2012年10月10日 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

2012年11月7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2012年12月7日 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即日起,开始向中国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关税。预计该关税将至少征收5年。

2014年1月23日 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局(ITA)公告称,其将展开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及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

2014年2月14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美国政府将继续对这类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2014年6月3日 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决,认定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产品获得不公平政府补贴,将立即征收18.56%至35.21%的反补贴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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