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关于加快机械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1-01-10
分享到

为加快我市机械制造业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机械制造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国中小机床制造业基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提升机械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动力,积极延伸机械产业链,着力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企业,扶持发展专业化配套生产能力,加强“五大中心”建设,不断壮大机械产业集群,实施名牌战略,推动机械制造业优化升级,努力打造全国中小机床制造业基地,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1、行业总体规模:到2010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80亿元,实现利税28亿元,年均递增40%,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分别达到15.5%、14%;规模以上机械制造工业企业达到380家;机械产品出口交货值达到7.5亿美元。

2、主要产品产量:到2010年,年生产各类金属切削机床达到11万台;年生产各类锻压机床达到3.5万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粮牧机械产品年产量达到6.5万台套,产品关键配套件地方配套率达到70%。机床产品数控化率达到65%,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机械产品。

3、技术创新体系: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和枣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平均达到3%以上。

4、培育上市公司和企业集团:到2010年,在国内上市的公司达到2个,培育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企业5个,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3个。

5、培育名牌产品:到2010年,培育中国名牌产品2个,山东省名牌产品6—8个。

二、发展原则和重点

(一)发展原则:

1、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机械制造企业间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政策引导、行业指导和宏观调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2、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完善企业运行机制相结合。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结合滕州市机械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培育上市资源,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3、坚持龙头企业和专业化配套协作企业共同发展。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选择规模大、技术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优势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促其迅速发展。通过整合全市机械制造业资源,形成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专业化配套企业为支撑的“金字塔”型企业结构体系。

4、坚持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相结合。支持鼓励企业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一批创新型人才,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机械产业持续发展。

5、外向型原则。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全球产业分工;鼓励企业招商引资合作经营,努力争取在引进龙头型机械企业上有新的突破,进一步带动行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和经营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资合作,加快融入世界经济步伐。

(二)发展重点:

数控机床:以鲁南机床、威达重工、大地机床、三合机械、鲁南同锐、东方机床等企业为依托,不断开发数控、精密、多功能机床、智能化机床和专用机床为主的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加快发展立卧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喷孔钻床、数控压力机、剪板机、折弯机、龙门铣床等通用专用设备,提高产品的数控化率,逐步开发大型机电一体化产品。

机床功能部件:以腾达不锈钢公司为依托,引进机床配套件企业,大力发展齿轮、丝杠、主轴等功能部件及标准紧固件产品。鼓励现有中小企业专业生产功能部件,提高配套件质量。

工程机械:以愚公工程机械、金威工程机械等企业为依托,适应小型化、多变型、多功能、高效、可靠和环保发展趋势,实现配套动力技术先进,发展高水平、高可靠性的新一代挖掘机和装载机。

三、加快机械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从2007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设立滕州市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扶持骨干龙头企业,扶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扶持研发中心、铸造中心、齿轮中心、热处理中心、物流中心“五大中心”建设,用于技术研发补贴、名牌产品奖励、出国参展补助、重点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专利技术与科研成果奖励、零部件专业化配套生产企业提供补助,对财政突出贡献企业进行奖励等。制定出台《滕州市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作出规定。

(一)规划建设机械制造工业园。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效率开发、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规划建设滕州市机械制造工业园。对投资强度大、产品科技含量高的入园机械制造项目和关键零部件专业配套项目,给予项目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进一步优化机械工业区域布局,规划建设功能配套区,引进花键轴、齿轮、丝杠、热处理等关键零部件的专业化协作配套厂家,推进研发中心、产品展示及销售中心、物流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和运输服务。逐步把机械制造工业园建成规模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服务配套完善、辐射带动和支撑力强、创新活跃、人才和信息荟萃的全国机械制造业基地。

(二)引导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加大技改投入,提高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的建设步伐,通过加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技术创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生产一代、储存一代、开发一代的新产品循环机制。对新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的补贴。其中,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5万元、3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产学研关系,且研发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市政府从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中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开发补助。对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省级相关部门鉴定达到国内领先、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奖励。对当年度列入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且年内实施完成并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给予5万元的项目经费补助。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税前列支等激励政策的落实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于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专(有)利技术和对行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共性技术,经市政府同意,可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各出资50%)购买,无偿交付出资企业使用。支持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数控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机械产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2007年起,对经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过1亿元的机械技改项目,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予适当补贴。对规模以上机械制造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凡购置新设备所缴纳的进项税额,按国家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抵扣新增所得税手续。

(三)整合资源,加强协作,积极实施结构调整,努力培植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加大机械制造业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快机械制造业政策资源向重点企业集中,整合资金、资产、设备、土地、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发展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的运用,主要向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倾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将低端产品向紧密企业和外协厂家转移,提升企业的产品档次。引导不具有整机生产能力的小型作坊型企业,退出整机生产行列,成为龙头企业或集团的配套厂家,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做品牌、小型企业做配套的产业分工格局。对于我市境内自愿放弃整机生产,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件的厂家,自该企业开展加工配套业务起3年内,返还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用于支持企业新上专用设备。由市技术监督局牵头,经贸局和机电办及有关部门配合,抓好对机械制造业产品质量标准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机械产品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快机械产业国际化步伐。加大利用外资改造现有企业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与国外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的合资合作,通过外资的进入,引进先进的设备、技术、管理、市场和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形成“引进一个龙头、形成一串链条、做大一片产业”的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手段,突出抓好与现有产业关联度高的大项目,进一步带动我市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企业的供应链和销售网络建设,提高机械产品市场竞争力。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化解过分依赖单一市场带来的巨大经营风险。大力加强销售网络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为我市机械工业企业融入国际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支持鼓励企业进行产品推介活动,积极组团参加国外机械展销会,对参加国际产品展览的企业,给予50%的展位费用补贴。

(六)广开渠道,加大机械制造业融资力度。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意识和地位,充分运用税后利润、折旧资金和技术开发费等自有资金,抓好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域内金融机构为机械制造业提供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械制造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对于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其中法人代表20万元。积极引导机械制造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最大限度地赢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七)实施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加快引进和培养机械制造业发展所需人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多种形式引进机械制造业急需的人才。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局、人事局等部门要根据全市机械制造业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建立多层次的机械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体系。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拔一批重点企业的厂长、经理到国内著名大专院校培训,市政府将拨出专款给予补贴。同时,每年组织1~2次机械制造业厂长、经理到先进国家和地区参观考察,学习大型机械制造企业和集团的管理经验,费用在市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依托市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加快培养机械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使企业工人从单一技能型向技能与智能复合型转变。今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经贸局、机电办、行业协会等配合,每年组织一次全市职工技能大赛,提高机械制造企业职工素质。市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机械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及时为企业提供人才需求服务。加强人才的引进和交流,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技术人员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落户滕州。对我市机械制造企业所需引进落户滕州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职称限制,实行特事特批,确保满足企业技术人才需求。

(八)实施名牌战略,打造中小机床制造业基地品牌。在巩固现有名牌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宣传扶持力度,培植一批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对于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名牌产品(以上均不含复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其中法人代表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获得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称号的,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其中法人代表2万元。由市经贸局牵头,机电办具体承办,以滕州中小机床制造业基地为整体品牌,在国家、省级新闻媒体刊登广告,策划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提高我市机械及装备制造业在全国全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告费用从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

(九)强化内部管理,实施管理创新。加快提高管理水平,推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对取得各种质量认证、安全认证的企业实施奖励,对取得发达国家市场准入认证且年实现出口创汇100万美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法人代表5万元。支持鼓励企业进行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最终达到企业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要求。

(十)奖励对市财政贡献较大的企业。按照《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滕发〔2007〕号)有关财政贡献的奖励条款执行。

上述有关扶持、补贴和奖励的各项费用均在市机械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机械制造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加快机械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杨位明、副市长侯宗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马宗振任副组长,市经济开发区、市经贸局、财政局、民经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技术监督局、机电工业管理办公室、机械制造业协会等部门和组织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组织实施机械制造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制定促进我市机械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分析评定我市机械制造企业信誉和发展潜力等级,对各机械制造企业申报扶持基金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及时解决机械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承担协调与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逐步建立起促进全市机械制造业发展的良性工作制度和发展机制。

收藏
赞一下
0